本溪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林业资源保护与利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告
为切实抓好林业资源保护与利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反馈问题整改,提升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市级专项审计调查工作相关要求,我局对2025年5月至8月市审计局专项审计调查反馈的问题高度重视、迅速部署,扎实推进全链条闭环式整改。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组织推进总体情况
我局将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提升林草治理水平的重要抓手,坚持问题、目标、结果导向相统一 构建全流程整改工作体系,确保整改落地见效。
(一)健全整改工作机制。局党组第一时间专题部署,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整改实施方案,构建“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单位直接办、办公室全程督的“四级联动”整改机制,明确整改目标、分工、措施和时限。
(二)细化压实整改责任。对照审计指出的森林督查、林长制建设、林业执法等7个方面31项具体问题,精准制定整改任务清单,分解至8个责任单位,实行“一题一领导、一案一措施、一责一落实”;建立整改台账,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季总结制度,动态跟踪整改进度。
(三)强化督导确保实效。组建专项督导组,以“四不两直”方式深入一线开展全过程督导检查,形成“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督导检查—评估问效”闭环管理;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采取下发提示函、约谈、挂牌督办等措施,严肃追责问责,杜绝整改走过场。
二、具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审计反馈问题,我局分类施策、精准发力,推动25项立行立改类问题全部整改到位,6项分阶段整改类问题取得阶段性成效,切实把整改过程转化为强化管理、提升效能的过程。
(一)立行立改类问题全部清零见底
1.森林督查工作短板补齐。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数据虚高问题,建立“乡镇自查、县区复查、市级抽查”层级审查机制,完成33个森林督查案件、8.13公顷疑似采伐毁坏林木面积系统数据更正;为生态护林员新配备信息化巡林设备1559台,提升违法行为早发现能力;开展林草执法监督平台专项培训和现场指导,确保基层人员操作规范、数据填报准确。
2.林地监管执法持续规范。南芬区本溪龙新矿业临时用地内400平方米违规永久建筑物已全部拆除并完成植被恢复;本溪县、桓仁县2个到期临时使用林地项目均完成植被恢复并通过验收,相关县区建立临时用地动态监管机制,每季度开展全面核查。
3.林长制巡林工作提质增效。制定全市统一的林长巡林档案管理标准,平山区、南芬区、本溪县分别出台档案管理通知、制度,实行电子+纸质双重存档,解决巡林记录保存不完整问题;调整市级林长分工,新增8名市级林长,划分37个网格责任区域,对巡林次数不达标人员开展约谈,建立月度通报制度,村级林长巡林次数全部达标;市级林长签发专项工作令,将滥伐林木、林粮间作列为重点整治对象,健全“三单一函”制度,开展巡林业务培训和实效考核,彻底扭转巡林走过场问题。
4.涉林违法整治力度加大。本溪县加大林业法规宣传和执法培训力度,累计举办执法培训5次,结合重要节点深入村屯宣传林草法律法规,引导林农依法利用林业资源;南芬区思山岭街道建立村级林长履职常态化监督机制,规范林业工作提示单使用,实行整改台账销号管理;本溪县对林粮间作高发乡镇开展专项督查,印发禁种公告,组织签订承诺书500余份,对14起拒不还林行为依法立案查处。
5.林业行政执法全面规范。针对本溪县行政处罚罚金不准确问题,提升执法人员专业能力,完成33人次业务培训,实行林草专业设计评估公司备案制(9家公司完成备案),完善案件多层级审核监督体系;对1起森林督查整改不实问题,开展约谈和全面排查,当事人出具不再林粮间作保证书,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充实执法队伍,新增10名行政执法人员,2026年拟招录22人补齐缺口,累计开展行政执法专项培训19次。
6.国有林场管理全面整改。规范本溪县小市林场、太子河林场资产租赁和木材销售行为,完成相关资产评估,补签合同、追缴租金及差额,对违规问题全县通报批评;本溪县、桓仁县国有林场补齐政府采购程序短板,组织开展政府采购政策专题培训,规范采购流程和备案制度;追回本溪县太子河林场多支付的0.28万元劳务费,完善内控机制,建立资金支付“双人复核”制度;深化本溪县国有林场改革,制定“三定方案”,将10家国有林场财务全部纳入预算体系,实行统一核算;规范全市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保护培育管理评估工作,梳理赋分不准确原因,强化政策学习,完善联合检查评估流程。
7.制度建设和中介监管持续完善。完成《本溪市森林采伐更新管理条例》修订并报送省人大审核,本溪县制定林木采伐经营管理规范,构建采伐更新全流程闭环管理体系;建立林草资源类设计公司“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完成9家第三方公司备案,对设计错误问题开展约谈和整改,制定采伐设计管理规范及服务指南。
8.防火能力和项目建设提质。按要求完成12支专业防火队组建,补齐277名人员缺口,强化队伍标准化建设和实战化训练;对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质量问题,下发整改通知、组建两级督导指挥部,实行施工进展日报告制度,聘请第三方检测公司100%检测,项目各项指标均符合验收标准。
9.资产管理和资金使用规范。本溪县、桓仁县等4个单位完成6623.47万元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及入账工作,健全常态化盘点和专项资金监管制度;桓仁县1200万元林长制督查考核激励资金完成招投标,全市2581.35万元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全部发放到位,建立资金发放台账,提前排查林权纠纷隐患。
(二)分阶段整改类问题取得阶段性成效
目前6项分阶段整改类问题均按计划推进,取得明显阶段性成效,剩余任务将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完成。
1.临时林地恢复验收。本溪县、桓仁县12个未验收地块中,3个已完成验收,南芬区9个地块已开展全面验收,预计2026年6月底前完成全部验收工作,3个县区均建立验收台账,明确标准和时限。
2.未办结行政执法案件清零。开展案件办结清零行动,本溪县200起未办结案件中237个森林督查案件已完成227个,剩余10起稳步推进;桓仁县27起未办结案件全部销号;溪湖区9起未办结案件已建立台账,明确时限,力争2026年6月底前全部办结。
3.未整改到位案件推进。本溪县、桓仁县、明山区、南芬区分别成立专班、召开专题会议,建立整改台账,实行“一案一策”靶向整改,督促罚金追缴和林地恢复,预计2026年6月底前所有55起未整改案件全部整改到位。
4.国有林场服务器效能提升。本溪县10台图形服务器已开展专项培训并实现业务赋能,各林场已通过服务器开展相关工作,林业数据中心正在组建,计划2026年底前正式投入运行。
5.林木采伐验收规范。平山区100.74公顷未验收采伐地块已全部完成验收,建立一体化验收流程;本溪县收回乡镇伐区验收监管权,制定采伐更新管理规范,整合人员力量,对未恢复造林地块下达催告书,明确2026年5月前完成更新造林。
6.迹地更新管理规范。桓仁县58.68公顷未完成迹地更新已全部整改完成,全市2022—2023年110.95公顷未完成迹地更新全部清零;本溪县制定林木采伐经营管理规范,建立矢量数据库和更新台账,完善档案管理,补齐自查报告,强化采伐地块3—5年阶段验收。
三、整改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
在整改工作中,虽然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对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和林业高质量发展需要,仍存在一些不足。
(一)长效机制建设仍需完善。部分林草法规制度修订滞后,制度衔接不够紧密,部分制度执行力不足,未形成全方位常态化约束机制。
(二)队伍建设存在明显短板。基层林草专业技术人员老龄化突出,年轻人才引留难度大,执法、防火等领域专业人才缺口较大,业务能力与新时期发展要求有差距。
(三)资源监管精准度有待提升。林草监督执法平台数据共享和分析应用水平不高,“天空地”一体化监测体系尚未完全建成,现代化监测手段应用不充分,对隐蔽性涉林违法行为发现处置能力不足。
(四)整改成果巩固压力较大。迹地更新、林粮间作整治等问题具有长期性、反复性,受自然条件、资金投入、群众意识等影响,整改成果巩固难度较大,需持续跟踪督导。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以此次审计整改为契机,聚焦剩余整改任务,健全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为筑牢辽东绿色生态安全屏障提供有力保障。
(一)健全长效机制,筑牢制度保障。加快推进《本溪市森林采伐更新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度修订,确保2026年底前完成全部配套制度更新;建立制度执行监督考核机制,将制度落实纳入林长制督查和绩效考核;完善林草资源监管、资金使用、国有资产运营等全过程管理制度,从根源防范同类问题发生。
(二)强化队伍建设,提升专业能力。开展常态化、专业化业务培训,重点提升政策理解、应急处置等能力;鼓励参加专业资格考试,培育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优化人员配置,加大年轻人才引留力度,破解专业人才缺口难题,做到人岗相适。
(三)创新监管模式,提升治理效能。加快构建“天空地”一体化监测体系,整合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测等监测手段,实现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全覆盖;推进林长制智慧管理平台2期建设,推动数据互通共享;深化“林长+法院院长+检察长+警长”协同机制,开展破坏森林资源问题专项整治;严格落实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规范行业秩序。
(四)压实整改责任,巩固整改成果。对未完成整改任务细化阶段性目标,挂图作战、定期调度,确保按时限要求完成分阶段整改任务;建立整改“回头看”长效机制,及时排查问题反弹隐患;适时向社会公开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全面提升我市林业资源保护与利用水平。
本溪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