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办公室(规划财务科)
主任(科长):王玉才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宣传、信息、安全、应急、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拟订林业和草原的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中央及省市级资金,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组织生态扶贫和相关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负责统计信息、审计稽查、机关财务核算管理和直属单位计划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
机关党委副书记:高原 人事科科长:温俭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干部和教育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开展林业和草原国际合作与交流。负责相关外事工作。
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
科长:李学庆
主要职责: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论证、检验、检测、审核等相关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管理,组织协调涉及其他机构的联合审批事项,负责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市级林业主管部门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等工作。承担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以及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督促检查本行业本系统的行政执法工作。
林草资源管理科
科长:范晓东 副科长:孟庆燊
主要职责:拟定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承担林地管理相关管理,组织编制全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管理国有森林资源。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承担行政执法有关工作。负责林权争议处理。承担森林、草原、湿地、荒漠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承担造林指标任务,综合管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
林草改革发展科 (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科)
科长:梁耀广
主要职责:承担组织、指导全市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改革和林业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指导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建设和发展,指导集体林业适度规模经营,组织、指导全市特色经济林和林下经济项目建设和发展。指导国有林场和基层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承担林木种子、草种管理相关工作。
野生动植物保护科(自然保护地管理科)
科长:刘斌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工作。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审核建议。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配合做好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相关工作。指导草原和湿地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管理重要湿地和湿地公园,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承担有关国际湿地公约履约工作。监督管理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承担风景名胜区管理等。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物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承担古树名术保护、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
森林草原防火科
科长:林强
主要职责: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监督检查县级以下森林草原防灭火部门责任落实情况。负责组织森林草原防灭火预警监测工作,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指导林场林区、草原、森林景区、涉林企业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隐患整治等工作。提出启动本级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建议。拟制火灾扑救方案。协调征用灭火应急物资、设备及交通工具,调遣辖区专业森林消防队开展扑救。负责与省、县(区)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街接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负责火灾信息统计和资料管理。调度、报送火灾信息。配合协助开展本级森林草原火灾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开展森林草原火灾的灾后调查和损失评估。负责协调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组织森林草原经营单位参与森林草原火灾的预防与扑救。负责市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储备库的日常管理,指导县级以下森林草原防灭火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使用。负责市森林消防队的人员、车辆、设备等日常管理,组织开展扑火行动,负责组织全市专业森林草原消防人员的培训和演练。负责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