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本溪市一般湿地名录(第一批)》的公示
按照省林业和草原局、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辽宁省一般湿地的确认标准> <辽宁省一般湿地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辽林草字〔2022〕4号)文件要求,拟将本溪市明山区老官砬子湿地纳入《本溪市一般湿地名录(第一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可来信、来电,发表意见、建议或反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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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