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 本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醒(12月16日)
12月15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69例(浙江56例,其中绍兴市48例、宁波市5例、杭州市3例;广东6例,均在东莞市;陕西4例,均在西安市;内蒙古2例,均在呼伦贝尔市;安徽1例,在宿州市),含2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均在广东)。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例(在广东广州市)。
本溪市疾控中心提醒广大市民:疫情未结束,防控别大意。
1.戴口罩、勤洗手,疫情防控不松懈,良好习惯要保持。
2.不扎堆、不聚集,做好个人防护,保持社交距离(1米线)。
3.有症状、早就医,请勿自行服药,尽快就近就诊。
4.非必要、不远行,减少非必要的外出,尤其是跨市、跨省流动。
5.打疫苗、别迟疑,接种疫苗是预防新冠的有效措施,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本溪市新冠肺炎疫情管控地区名单:
本溪市新冠肺炎疫情管控政策:凡是重点关注地区、重点管控地区、境外来(返)溪人员,第一时间向居住地社区(村)报备,并执行以下管控政策:
1.重点关注地区来(返)溪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返)溪后第一时间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进行14天健康监测。
2.重点管控地区来(返)溪人员:从管控指令下达起始日(含当日),该地区来(返)溪人员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限至来(返)溪后满14天,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管控指令下达日期之前14天内该地区来(返)溪人员要开展2次核酸检测和14天健康监测。12月6日起,对新增重点管控地区前14天来(返)溪人员须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限至来(返)溪后满14天,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第一时间做1次、满14天再做1次)。
3.境外返溪人员:落实“14+14+28”管控措施,即对在第一入境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后返回我市人员进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进行3次核酸检测,分别为集中隔离后第1、7、14天进行核酸检测(第1天核酸检测应与隔离人员上一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双采双检,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进行28天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外出),每两周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4.辽宁省以外省市来(返)溪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的,抵溪后要立即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提供给社区、单位和酒店查验。
截至12月16日15时,全国高风险地区12个, 中风险地区67个。
来源:本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