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您的位置:首页 >林业动态>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

来源:本溪市林业和草原局 发布时间:2020-01-31 09:38:46 浏览次数: 【字体:

为严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联合公告如下:

一、对饲养繁育野生动物场所实施隔离,加强防护和消毒,严禁野生动物对外扩散和转运贩卖。

    二、农(集)贸市场、超市、特产店、餐饮单位、电商平台等经营场所,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

     三、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检查,发现有违反本公告规定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违法违规交易野生动物举报电话: 12315、43568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