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市委第三巡察组将于2019年7月23日至9月23日,对本溪市林业和草原局开展巡察。
1.巡察组将对市林草局党组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监管责任及遵守党的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将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以及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重点检查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整治“四风”问题、党规党纪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等六方面情况,以及加强对巡视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
2.巡察组将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民主测评、受理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巡察组实事求是反映情况。
举报电话:18704149003
电子邮箱:bxswdjlxc3z@163.com
举报箱设置3个,分别在市人大、政协综合楼侧扫黑除恶举报箱旁,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紫金)一楼面向楼梯右侧消火栓旁,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小堡)一楼面向楼梯左侧墙面。
每天受理来电时间为:工作日8:30-17:00。
巡察组集中在本溪市人民检察院二楼会议室和市林草局七楼办公室704、705、708室办公。
3.市委巡察干部要接受市林业和草原局和干部群众的监督,严禁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相违背的言论;严禁利用工作便利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严禁歪曲事实、隐情不报、跑风漏气、泄露秘密;严禁巡察期间铺张浪费、接受超标准接待;严禁利用职权和工作上的便利参与营利性活动;严禁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在工作日午餐饮酒。对发现巡察组工作人员有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行为的,广大干部群众可通过来电方式,向监督单位反映情况。
巡察干部监督举报电话:18704149008(仅受理巡察干部违规违纪问题)。
每天受理来电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中共本溪市林业和草原局党
2019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