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林业和草原局积极开展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
疫情发生以来,本溪市林业和草原局全面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及省市各项决策、部署,着力抓好我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 一、严格责任落实情况。推动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纳入地方各级领导绩效考核,建立健全野生动物保护领导责任制,并积极制定野生动物保护方案。
二、加强野外巡护看守。充分调动林草系统内部及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在野生动物重要分布区、栖息地实行分区划片,采用高科技巡护监测技术,重点针对农村、市域、县区域、城乡结合部开展巡护巡查。
三、清查整顿人工繁育活动。翔实掌握人工繁育场所、种类、来源、数量核实情况,依法清理相关行政许可证件和文件,加强对动物卫生防疫与检疫,人工繁育场所隔离消毒和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的监督检查,并严格疫源疫病监测。
四、开展宣传教育。积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介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和防疫、抗疫等科普知识,加强对野生动物经营利用从业人员等特定及水产养殖场所等特殊区域的监管。
五、深入基层、深入实际,配合森林防火督导检查工作组成员,包点深入县(区)、乡镇、村屯全面、细致对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落实情况进行实地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