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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多措并举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

来源:本溪市林业和草原局 发布时间:2019-10-25 15:39:51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切实承担起保护监督管理主体责任,本溪市林业和草原局夯实森林资源保护监督管理属地化责任入手,严格落实县(区)、乡镇(街)森林资源保护监督管理责任制,将各项指标层层分解,明确任务,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市林草局密切联系各县(区)林业和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加强森林资源监测和森林督查,实时动态掌握辖区内《林木资源期末(期初)存量及变动表》和《林木资源期末(期初)质量及变动表》。每年至少抽取1个县(区)开展森林督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其次,加强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认真落实《森林法》和林地保护管理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制度,严禁未批先占及假借重大项目、发展地方经济、改善民生等名义,非法占用或肆意破坏林地,严禁越权审批或以临时占地之名代替永久占地。对在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国家一级公益林、青山保护禁止开发区、天然林保护重点区域等区域涉及房地产开发、采石、开矿、取土等破坏生态环境项目,一律不予报批林地手续。

在此基础上,本溪市林业和草原局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森林资源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把林业政策法规宣传到乡村和农户,做到家喻户晓,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法制观念和生态意识,使建设生态文明、保护绿色家园成为全社会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