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况下需要缴纳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其收费标准有那些?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经营利用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应当缴纳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
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收费标准如下:对批准出售、收购、利用的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或其产品,按其成交额的6%向供货方收费;对批准出售、收购、利用的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或其产品,按其成交额的4%向供货方收费;对批准出售、收购、利用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其产品,按其销售额的5%向供货方收费。
对中医药生产企业收取的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按销售额的1%-2%收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