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名牌林产品项目实行怎样的奖励标准?
答:省财政对当年获得名牌林产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其标准如下:
1.获得“中国名牌”林产品的企业,奖励100万元;
2.获得:“地理标志”和“森林认证”林产品的企业,奖励50万元;
3.获得"辽宁名牌"林产品的企业,奖励20万元。
同一产品获两种以上名牌产品的,以最高品牌奖励为准,不兼得多项名牌奖励。
2.获得:“地理标志”和“森林认证”林产品的企业,奖励50万元;
3.获得"辽宁名牌"林产品的企业,奖励20万元。
同一产品获两种以上名牌产品的,以最高品牌奖励为准,不兼得多项名牌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