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林地经济项目的级扶持政策范围和条件是什么?
答:省重点扶持各县(市、区)符合以下范围和条件的林地经济项目:
1. 板栗、榛子、核桃、杏、枣等名优经济林、红松和核桃楸等果材兼用林、林下中药材、山野菜、食用菌种植等,项目建设面积不低于150亩。
2.林蛙养殖,基地面积不低于1500亩、越冬池或孵化池建设项目水面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
3.野猪、鹿、狐狸、貂等野生动物养殖,场地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养殖规模不低于100头;山鸡养殖,场地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养殖规模不低于2000只。
以上项目,符合以下条件的给予优先扶持:以小流域综合开发方式实施且面积不低于1500亩;采用"龙头企业+中介组织+农户"模式实施,而且带动农户不少于100户、基地面积不低于500亩;应用新技术、新品种,科技含量高、适于区域环境和全省推广。
1. 板栗、榛子、核桃、杏、枣等名优经济林、红松和核桃楸等果材兼用林、林下中药材、山野菜、食用菌种植等,项目建设面积不低于150亩。
2.林蛙养殖,基地面积不低于1500亩、越冬池或孵化池建设项目水面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
3.野猪、鹿、狐狸、貂等野生动物养殖,场地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养殖规模不低于100头;山鸡养殖,场地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养殖规模不低于2000只。
以上项目,符合以下条件的给予优先扶持:以小流域综合开发方式实施且面积不低于1500亩;采用"龙头企业+中介组织+农户"模式实施,而且带动农户不少于100户、基地面积不低于500亩;应用新技术、新品种,科技含量高、适于区域环境和全省推广。
省财政扶持资金主要用于林地经济项目建设所需种苗购置和配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补贴,可采用补助和贴息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补助方式的,省补助上限标准为:板栗、杏、枣种植每亩100元;榛子、核桃种植每亩200元;红松和核桃楸果材兼用林种植每亩150元;中药材、山野菜、食用菌培植每亩300元;林蛙越冬池或孵化池及野生动物养殖圈舍等基础设施建设每平方米100元。
采用贴息方式的,贴息率为当期金融机构贷款利率,贴息期限为1年。
本溪市确立采用补助的项目是红松果材林为重点的省林地经济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