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认识促进森林资源流转的意义
充分认识促进森林资源流转的意义
(本溪日报,作者曲辰)今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民家庭经营主体地位,引导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创新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方式,积极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由此说来,构建新型农业主体的前提是引导土地经营权规范流转。那么,对于林业产业发展来说,土地(森林资源)使用权和经营权流转又有何意义?
——土地森林资源流转为林业现代化开辟通途。现代农业是以规模化、集约化、组织化、市场化为主要特征的农业生产方式。其中,规模化是前提和基础。就林业而言,2005年,我市林区通过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实现了农民与林地的直接结合,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极大地推动了林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林业产值在农村经济中的比重不断加大。但是,农户经营林地面积较小的现象还是比比存在,与现代林业集约化、规模化的要求相违背。近年来,各县区、乡镇在推进林地使用权、经营权流转,发展规模经营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尝试,但总体上来说,林地流转大都是缺乏统一规划,零散的、小规模的,流转的形式也不尽规范,远远不能适应现代林业发展的需要。因此,大力推进农村林地使用权流转,为现代林业的发展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有着积极的作用。
——土地森林资源流转为农民进城创造先决条件。城镇化首先是进城农民的市民化。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积极为农民进城安居乐业创造条件。但由于缺乏必要的经济条件,加上普遍过低的工资收入,使农民工根本无力承担住房、医疗、上学等进城落户必须的高昂生活成本,不得不把家安在乡间,把老人和孩子留在农村。因而这样的城镇化充其量不过是是“半城镇化”。如果农户将自己承包的林地使用权和经营权有偿转让,就可以获得一笔较为稳定的财产性收入。有了这笔收入,再辅之以必要的社会保障和住房保障,农民工就可以举家进城安居乐业,过上与城市市民一样的幸福生活。
——森林资源流转为资本下乡提供通道。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实质上就是劳动密集型农业向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农业转变。统筹城乡发展,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关键在于要促进资本下乡,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新鲜活力。推进森林资源流转,实现林业产业的规模经营,发展现代林业,需要大量的资本。因此,有必要制定和实施一系列有利于资本下乡的政策,引导和支持银行把信贷资金更多地投向林业产业发展;鼓励和支持工商企业进入农业服务领域,为林业产业发展提供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服务,加速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