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1-29 16:10:11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现公布本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林业和草原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林业建设“四个着力”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围绕省、市政府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工作,积极回应“民心网”、“8890平台”等社会投诉举报等关切的热点问题,推行阳光政务,增强政府公信力、透明度,推进依法行政,最大限度地实现政府信息资源共享,主动高效的宣传林业和草原新闻动态、工作成就,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日常工作,明确相关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健全工作制度,夯实工作基础。我局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运营管理、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确保相关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

(三)规范平台建设,加强信息管理。我局进一步加强提高信息质量和水平,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切实加大林业和草原工作经验和成果的宣传力度,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信息。严格开展网站内容自查自检,2022年我局自查自检24次,没有问题内容。

2022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8条;办理行政许可事项276项;处理行政处罚案件7件;发生行政诉讼案件1起,没有败诉;2022年,我局没有行政事业性收费,没有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制度,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工作中也存在不足:如行政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度、广度有待拓宽、主动公开意识还需进一步强化。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国务院、省、市统一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实际,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助力本溪经济发展。

(一)加强信息主动公开。认真组织学习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规章制度,提高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将林草政务公开工作的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和部署,并通过日常组织落实和加强检查监督和年终考核等措施,保证林草政务公开工作正常开展和运行。

(二)加大行政公开力度。加强对外宣传,面向市民公开和宣传现行林草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林草行政职能,行政许可的办事程序、时限、机构,惠及民生的政策以及所办的实事等。

(三)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推进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和目录编制工作,做好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