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bxslyhcyj-2026-00064 | 发布机构: | 本溪林草局 |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全市林草系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部门文件 |
| 发布日期: | 2026-08-11 | 成文日期: | 2026-06-12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本林草发〔2026〕18号 | |
| 关键词: | |||
关于印发《全市林草系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全市林草系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林草主管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市林业草原发展服务中心:
现将《全市林草系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执法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本溪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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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2026年6月12日印发
全市林草系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大宣传、大执法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5月30日全国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教训,采取有效举措,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确保全市林草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结合林草工作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执法行动,辨识管控林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提升事故隐患排查质效,持续保持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依法加大处罚力度,强化警示曝光,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边宣传,不断丰富宣传载体,拓宽宣传渠道,持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应急能力,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全面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大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为全面推动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二、重点内容和工作分工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对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林草行业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要求,聚焦林草安全生产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突出国有林场、自然公园、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场所等重点单位,重点排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特别是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落实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重点内容:
(一)营造林生产。在植树造林、森林抚育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营造林技术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具有相应资格,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相关操作规程,加强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过程安全。(资源科、市林草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林草主管部门组织落实)
(二)木材采运。深刻汲取林木采运事故教训,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木材采集、装车、运输、贮木等重点环节安全管理,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岗前专业及安全教育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作业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督促作业人员严格落实《林木采伐运输安全通则》规定的伐木、打枝、造材、集材、装车等安全技术操作要求,佩戴安全防护装备。(资源科、市林草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林草主管部门组织落实)
(三)林草有害生物防治。深刻汲取林草有害生物防治事故教训,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组织生产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提供必要的安全措施。生产作业人员在防治过程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疫木焚烧时,加强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佩戴安全帽等防护装备。疫木在林区采伐、装车、运输等过程中严格落实《林木采伐运输安全通则》规定要求。(野保科、市林草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林草主管部门组织落实)
(四)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场所。以防范野生动物伤人、逃逸事故为目标,深刻汲取国内外野生动物逃逸伤人事故教训,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对有关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项要求,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相关作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各岗位安全操作程序及注意事项并制定相应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人工繁育许可、安全和卫生设施设备、野生动物种源、谱系档案、经营台账、防逃逸设施和技术、麻醉药品、麻醉枪、警示提醒、人员培训、应急预案及处置等方面条件符合安全管理要求。(野保科、市林草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林草主管部门组织落实)
(五)林草旅游景区景点。以防范林区旅游景区事故为目标,深刻汲取省内省外林区旅游景区事故教训,督促指导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和风景名胜区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排查整治,严查人员密集场所、玻璃栈道、浮桥吊桥等高风险旅游项目、游乐设施、特种设备及建筑施工等方面的安全隐患。(野保科、市林草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林草主管部门组织落实)
(六)森林草原防火。深刻汲取省内外森林草原火灾事故教训,督促指导各地林草主管部门建立健全防火网格化管理体系,推动各地森林消防队伍实现标准化建设、规范化训练、专业化装备,定期开展紧急避险训练。(防火科、市林草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林草主管部门组织落实)
(七)国有林区防汛。督促指导各地林草主管部门在汛期前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排查国有林区河道、水库、堤坝、桥梁、涵洞、边坡、低洼地带、易堵易涝、山体滑坡、临山临水房屋等危险地段,提前部署防汛工作,妥善安排林区群众转移。汛期时严格落实防汛值班制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前做好防范应对,严防强降雨期间山洪、滑坡、泥石流等次生灾害,配合地方政府部门开展防汛抢险救灾,确保林区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林改科、市林草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林草主管部门组织落实)
(八)消防安全。以防范火灾事故为目标,深刻汲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抓实燃气安全、畅通生命安全通道,扎实开展电动自行车、建筑保温材料、动火作业3个“一件事”全链条整治,常态化对办公室、食堂、锅炉房、器材库等场所用火用电、通道出口、设施器材、重点部位进行隐患排查,按时更换过期消防设备和器材,及时检修燃气设备和管线,加强老旧用电线路和燃气管道的维护和改造,重点整治违章搭建使用彩钢板、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电气焊作业、电源火源管理不到位、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安全隐患。(办公室、市林草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林草主管部门组织落实)
三、重点任务
(一)提高风险识别能力。要聚焦重大风险辨识管控,针对不同时期生产经营活动季节性特征和事故规律特点,全面研判辨识安全风险,建立安全风险台账,逐项制定管控措施并推动落实。
(二)加大隐患排查力度。要聚焦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执行全覆盖,集中开展1次林草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大宣贯、大培训。针对近年来省内外重特大和典型较大事故报告进行1次大学习、大反思。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彻查重大事故隐患。
(三)整治行业问题隐患。要聚焦林草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和典型突出问题,力争通过整改一个隐患、解决一类问题。督促指导林草生产经营单位严格遵守林草行业领域事故防范七严禁,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四)提高行业执法质效。要强化执法人员专业培训,增强重大事故隐患发现和治理能力,提升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质效。深入推进精准执法,注重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不力等问题。
(五)加强安全生产检查。要加强在重点时段对国有林场、自然公园、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场所等重点单位的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确保各项责任和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六)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要畅通拓宽举报投诉渠道,发动公众积极举报林草安全隐患问题和违法行为,引导社会公众主动参与监督、凝聚共治合力。
(七)科学开展应急演练。要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开展专项演练,生产经营单位6月份要开展1次演练活动,补齐各类应急预案覆盖不全面、责任不清晰、措施不具体、更新不及时等现实短板,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应急预案、方案有效管用。
(八)广泛开展安全宣传。要聚焦“人人讲安全、各个会应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主题,精心组织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活动,将安全宣传“五进”与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能力提升相结合,全面提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文化水平。
四、时间安排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6年6月13日之前)。各级林草主管部门要制定本地区行动方案,细化工作举措,细化工作举措,压实工作责任,做好全员发动。
(二)集中自查阶段(2026年8月12日前)。组织开展本地区风险识别、隐患自查自改、宣传教育等工作,深入查摆并扎实整改相关问题。
(三)边查边改阶段(2026年11月底前)。坚持边排查边整改,持续深入推进重点任务。市林草局包片指导组开展专项督导、全过程随机抽查、明查暗访,压实属地和部门责任,全力推动行动走深走实。
(四)总结验收阶段(2026年12月4日前)。全面总结复盘,评估工作成效,固化经验做法,改进工作措施。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切实加强林草行业领域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和督促指导,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二)严肃追责问责。要深挖彻查安全生产履职不力、违规违纪等问题,对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等突出问题进行约谈、通报等,强化责任追究,推动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三)强化示范引领。要认真总结行动中形成的典型经验做法,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治理方法和工作机制,形成典型示范效应,不断提升行业本质安全水平。
(四)强化信息报送。本次行动实行“月调度”制度,相关排查、整治、宣传数据及时录入全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系统。请各县(区)、各有关部门每月1日前报送前期工作进展情况、累计排查整治数据、典型案例、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于6月13日和12月4日前报送 行动部署情况和工作总结。有效做法、典型案例等信息可随时报送。
联系人:林 强 徐建国 联系电话:47130316
传真:47130289 电子邮箱:bxslfh@163.com
附件: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执法行动统计表
附件 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执法行动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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