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索引号: bxslyhcyj-2023-00026 发布机构: 本溪市林业和草原局
发布日期: 2022-12-29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行政执法事后公开
关键词:

本溪市林业草原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市林草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工作制度、落实工作措施,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根据中共本溪市委法制建设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法制政府建设的意见》及《进一步推进法制政府建设考核评价细则》有关要求,现将我局2022年我局法制政府建设工作完成情况报报如下。

一、严格履行行政机关应诉应议法定职责

我局强化应诉应议责任,行政机关及承办机构负责人带头履行行政应诉职责,认真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及行政复议决定;积极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相关规定,开展出庭应诉工作;我局加强协调联动,积极推进建立本溪市“林长+法院院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委托法律顾问开展行政应诉应议培训,协调地方法院开展旁听庭审,同司法机关及县区林草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案例研讨等活动。

2022年,我局发生行政诉讼1件,行政机关及行政行为承办机构负责人按要求出庭应诉,没有败诉。2022年,我局没有行政复议案件。

二、健全法制机构

我局根据 “三定”方案,确定局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作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构,法制审核人员占比达到执法人员5%以上。为强化对我局及授权的事业单位执法行为的监督和审核,提高违法行政行为的“自纠率”,我局制定了《本溪市林业和草原局违法行为监督举报制度》、《本溪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林业行政处罚制度(试行)》。2022年,我局没有被上级行政复议机关、审判机关纠错和判断败诉的情况。

 三、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我局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2022年5月聘请辽宁湘辉律师事务所沈延志等律师作为我局及林业发展服务中心的常年法律顾问。制定《本溪市林业和草原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确保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法律咨询、化解矛盾等工作;督促法律顾问积极参加法律培训活动,2022年我局法律顾问参加“辽宁律师大讲堂”2期(今年辽宁律师大讲堂举办2期);认真开展法律顾问考核工作,定期开展全面考核。

 四、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我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制定了《中共本溪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本溪市林业和草原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严格落实《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操作指南(2021版)》,对行政机关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立卷归档。

2022年,我局为进一步全面落实林长制,坚决守住林地资源保护红线,筑牢发展生态根基,报请市政府批准在全市开展森林督查问题整改“清零行动”,截止到11月,我市查处整改完毕案件1041起,占森林督查问题总数的86.46%。

 五、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2022年,我局制定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并在本单位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检查计划已经落实完成;我局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制定了《本溪市林业和草原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通过本溪市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按时限对各类行政执法决定进行公示,并确保公示信息更新及时;我局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制度,制定了《本溪市林业和草原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本溪市林业和草原局音像记录信息储存、传输、归档、调取管理办法》杜绝因全程记载缺失、无法实现可回溯管理而产生行政败诉及被复议纠错;我局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了《本溪市林业和草原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具体办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明确法制审核送审材料,规范审核程序、审核载体、法制审核意见与拟处理意见不一致的协调决策机制。2022年我局行政行为没有因违反“三项制度”而被审判机关判定败诉、被复议机关确定违法和撤销的情况。

我局严格落实案卷评查制度,对2021年以来发生的执法案卷开展自查自评工作,确保主体合法、事实清楚、依据准确、程序合法,裁量适当、案卷规范;我局制定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及“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并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按照市司法局的部署,我局梳理了2017年以来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按要求全部进行备案;2022年,我局未收到执法监督机关转办的投诉案件。

六、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发挥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我局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主动配合行政复议工作,全面落实《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工作的决定》,履行行政复议决定。2022年,我局没有行政复议案件发生。

七、强化履行法治职责及法治培训工作

2022年,我局强化履行法治职责及法治培训工作,建立部门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举办2次学法专题讲座,组织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旁听人民法院庭审活动1次,在全局开展工作人员法治能力考核测试;2022年,我局采取线上集中培训、线下各部门分组学习、参加辽宁省干部在线学习等方式,对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各类法律知识培训,培训达到40学时以上;2022年,我局认真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述法工作;2022年,我局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制度,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把执法队伍资格管理入口关,今年我局参加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共5人,没有无故缺考或出现考试违纪行为,考试结果目前尚未公布。

八、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要求

我局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及时更新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于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我局不收取费用;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诉举报,我局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我局按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九、加强诚信政府建设,自觉接受各类监督

我局自觉接受、配合监察机关开展的监督工作,支持配合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行政公益诉讼,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或纠正违法行为,及时落实、反馈司法建议、检察建议。2022年我局未收到法院司法建议、检察院意见,未收到《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或《行政执法监督决定书》,未收到行政复议机构意见建议,未收到纪检监察机关下达的各类建议书

我局认真研究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2022年,我局收到人大代表建议4件(其中主办件3件,协办件1件),已经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与代表委员见面答复,代表满意率100%;收到政协提案4件(其中主办件1件,协办件3件),满意率100%。

十一、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本溪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的要求,在认识上再深化,在责任上再强化,在措施上再刚化,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推动全市林业工作新发展提供风正气清、和谐友好的环境条件和有力的政治保证。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