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lyhcyj-2023-00044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林业和草原局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全面部署打击毁林专项行动 | 主题分类: | 部门会议 |
发布日期: | 2024-05-31 | 成文日期: | 2024-05-31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全面部署打击毁林专项行动
继5月15日全省召开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后,市林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共同研究落实开展打击毁林专项行动,成立了打击毁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本溪市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本林草发〔2023〕13号),明确了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划定了工作步骤和阶段任务,提出了工作要求。

5月25日,市林草局组织召开全市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市林长办副主任、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书记、局长、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陈道元同志,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支队长荣光伟,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王冠楠,平山区法院政治部主任李洋,市法院、市公安局具体负责同志,市林草局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市林业草原发展服务中心分管领导及相关部室负责同志,市林业草原行政执法队负责人,各县(区)林草、法院、检察院、公安系统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市林草局分管领导解读了市打击毁林专项行动方案,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分别围绕各自职责作了工作部署,市林草局主要领导通报了全面清查打击涉矿企业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及森林督查问题整改“清零行动”整改情况,并就开展好打击毁林专项行动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必然要求,增强严守生态安全底线、勇于担当切实履行保护职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高度重视部分县区“清零行动”案件查处进度缓慢、涉矿企业查处整改难度较大、毁林开荒和私埋乱葬现象未得到落实、林草重点生态区域违法违规问题仍时有发生等现存问题。要聚焦重点区域、重点案件,实施精准打击,确保清存量,遏新增;三是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凝聚和发挥林草、法院、检察和公安合力,明确职责定位,不断强化责任意识。要善于发挥林长+法院院长+检察长+警长机制作用,从严从快办理案件,提高工作效能;四是要使用好林长制这个“指挥棒”,充分发挥林长办和各级林长的引领作用,利用林长会议和林长巡林等工作机制解决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单独在全市林长制考核方案中设置“清零行动和毁林专项行动成效”指标。同时,要强化建章立制,健全林业资源保护长效机制,汲取涉矿企业违法占用林地问题整改的经验,严格按照国家林草局确立的“案件查处、林地回收、追责问责”三个到位标准,着重按照前两个到位实施整改。加强常态化的资源监管,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化解一类风险,完善一项制度、堵住一批漏洞,真正用制度保护森林生态资源。
目前,全市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工作正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