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lyhcyj-2021-00008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林业和草原局 |
信息名称: |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403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本部门规范性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1-07-06 | 成文日期: | 2021-07-06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本林草议字〔2021〕第1号 | |
关键词: |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403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本林草议字〔2021〕第1号 (A类)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403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郑朝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凤凰山公园设置路障和完善设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凤凰山公园森林资源基本情况
凤凰山公园于2014年开发建设,当时市森林资源规划设计室出具了《绿地华夏山水城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绿地华夏山水城征占用林地设计补偿协议》,建设过程中本溪绿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未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园区范围内现有国有卧龙生态林场(以下简称卧龙林场)国合林地1483亩(其中与大峪村合作林地850亩、与卧龙村的合作林地633亩),均为国家公益林。林地所有权归大峪村、卧龙村集体所有,经营权和使用权归卧龙林场所有,林木权属为林场与村方合作分成。公园铺设的道路、上山便道等设施在当年施工开发时卧龙林场已对施工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
二、答复意见
(一)关于“在公园下山入口设置路障”建议的答复意见。2020年10月,绿地山水城居民和峪北社区提出在公园大门口设置路障、禁止车辆入山的诉求,经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研究决定后,卧龙林场开始筹备设置路障事宜。在此过程中,被本溪绿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阻止并告知该园区归绿建集团公司所有,卧龙林场不得在此处设立路障,随后将此情况及时反馈给峪北社区和山水城居民。
(二)关于“倡导文明祭祀,减少在山上土葬及公园周围的路边烧纸”建议的答复意见。卧龙林场在每年的元旦、春节以及春秋两季防火戒严期,都将凤凰山公园列为重点防火区域,通过采取加大巡查力度、悬挂防火宣传条幅和警示标语等措施严格控制外来人员上坟烧纸行为。特别是在正月十五、清明节等祭祀节日期间,配合峪北社区在入口处设置防火检查站,严禁一切人员携带火源上山祭祀。在日常的护林管护工作中,林场配有专职护林员,对公园范围内的森林资源进行监管巡护,对野外烧烤等野外用火人员进行劝导教育和驱赶。通过采取上述有效措施,多年来公园林区范围未发生过森林火灾。为了进一步加大资源管护力度,2021年5月卧龙林场将在公园显要位置设立6处防火警示牌,在公园入口处设立出入山人员防火码,通过省厅森林防火大数据平台对进山人员进行防火管控。
本溪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