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lyhcyj-2019-00098 发布机构: 本溪市林业和草原局
信息名称: 本溪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同意增拨森林采伐限额用于桓仁县森林抚育采伐的批复 主题分类: 本部门规范性文件
发布日期: 2019-10-29 成文日期: 2019-10-29
废止日期: 文 号: 本林草发〔2019〕51号
关键词:

本溪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同意增拨森林采伐限额用于桓仁县森林抚育采伐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9-10-29 11:16:38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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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林草发〔2019〕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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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同意增拨森林采伐

限额用于桓仁县森林抚育采伐的批复


桓仁县林业和草原局:

你局《关于拨付省级备用森林抚育采伐限额的请示》(桓林草[2019]36号)收悉。经我局研究并请示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同意,现批复如下:

2019年,省林业和草原局增加桓仁县中央财政森林抚育任务4万亩,但桓仁县现有限额不能满足森林抚育需求。经省林业和草原局批准,同意增拨桓仁县森林抚育采伐限额60003.5立方米。其中,人工公益林(集体权属)抚育限额6935.7立方米(桓仁镇124.87立方米、华来镇2779.56立方米、雅河乡54.96立方米、黑沟乡956.68立方米、古城镇398.29立方米、普乐堡镇28.74立方米、八里甸子镇1834.57立方米、北甸子乡351.65立方米、二棚甸子镇134.82立方米、沙尖子镇43.7立方米、木孟子镇227.86立方米);人工商品林抚育限额53067.8立方米(桓仁镇1432.6立方米、华来镇18358.73立方米、雅河乡1639.14立方米、黑沟乡3179.95立方米、古城镇6314.13立方米、普乐堡镇1359.04立方米、向阳乡237.07立方米、八里甸子镇9060.29立方米、北甸子乡966.92立方米、二棚甸子镇2590.66立方米、沙尖子镇1253.16立方米、木孟子镇6237.21立方米、五里甸子镇438.9立方米)。

接此批复后,你局要按照《辽宁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规范省级备用限额管理工作的通知》(辽林办字[2018]40号)等有关规定,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加强监管,确保增拨采伐限额专项足额用于中央财政森林抚育任务。对弄虚作假和以抚育改造之名行取材之实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请你局于2020年1月底前将增拨采伐限额使用情况上报我局,我局与省林业和草原局将适时对采伐单位采伐情况进行检查。

本溪市林业和草原局

2019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