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lyhcyj-2019-00097 发布机构: 本溪市林业和草原局
信息名称: 本溪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批复2019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 主题分类: 本部门规范性文件
发布日期: 2019-10-29 成文日期: 2019-10-29
废止日期: 文 号: 本林草发〔2019〕50号
关键词:

本溪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批复2019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29 11:15:09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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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林草发〔2019〕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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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批复2019年

市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


本溪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现批复你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指标3569.30万元,其中:“三公”经费预算46.74万元。

各单位要按照《预算法》的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执行,严禁超预算、无预算支出。预算支出应当按照预算科目支出,不得擅自改变预算支出用途。严格执行基本支出政府采购计划,落实项目支出采购计划。对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要认真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开展项目绩效监控,实施绩效评价。

 

                    本溪市林业和草原局

2019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