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lyhcyj-2019-00090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林业和草原局 |
信息名称: | 关于省属经营研究所育林作业设计审批职责划分情况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本部门规范性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9-10-28 | 成文日期: | 2019-10-28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本林草发〔2019〕44号 | |
关键词: |
关于省属经营研究所育林作业设计审批职责划分情况的通知
本林草发〔2019〕44号
关于省属经营研究所育林作业设计
审批职责划分情况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林业发展服务中心:
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前,省属经营研究所育林作业设计审批职责由市林业局林政科、经营科负责。机构改革后,经局党组2019年第12次会议研究决定,此项职责由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承担。
根据《本溪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中内设机构职责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省属经营研究所育林作业设计审批职责由中心森林资源保护部承担。今后,省属经营研究所育林作业设计审批经该部室负责人签字后,即可到行政服务中心办理采伐相关手续。
本溪市林业和草原局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