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lyhcyj-2019-00078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林业和草原局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转发 《辽宁省2019年森林抚育项目实施方案》 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本部门规范性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9-10-25 | 成文日期: | 2019-10-25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本林草发〔2019〕34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转发 《辽宁省2019年森林抚育项目实施方案》 的通知
本林草发〔2019〕34号
本溪市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转发
《辽宁省2019年森林抚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本溪县、桓仁县、南芬区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
现将《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辽宁省2019年森林抚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林草办字〕1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精心编制实施方案,认真组织项目建设实施,确保年度森林抚育项目任务圆满完成。各单位要于5月27日前将森林抚育项目实施方案(一式两份)上报市林草局,电子版同时报送。
联 系 人:马庆祥
联系电话: 13942491717
电子邮箱: lyjjyc405@163.com
本溪市林业和草原局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