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lyhcyj-2019-00077 发布机构: 本溪市林业和草原局
信息名称: 本溪市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转发辽宁省 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上半年 林业行政案件统计分析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本部门规范性文件
发布日期: 2019-10-25 成文日期: 2019-10-25
废止日期: 文 号: 本林草发〔2019〕33号
关键词:

本溪市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转发辽宁省 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上半年 林业行政案件统计分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25 10:05:54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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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林草发〔2019〕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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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转发辽宁省

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上半年

林业行政案件统计分析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市森林公安局:

为按时完成我市所属县区林业行政案件台帐录入、统计汇总和报表生成工作,并及时向省林业和草原局报送数据和统计分析报告,现将《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上半年林业行政案件统计分析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各单位要明确一名统计分析员,于4月23日前将统计分析员名单和联系方式报送至市局林草资源科邮箱(lyjjyc405@163.com);并按文件要求按时完成林业行政案件台帐录入及统计分析工作。

 

 

 

本溪市林业和草原局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