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lyhcyj-2019-00076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林业和草原局 |
信息名称: | 关于转发省林草局《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春季苗木产地检疫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本部门规范性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9-10-25 | 成文日期: | 2019-10-25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本林草发〔2019〕32号 | |
关键词: |
关于转发省林草局《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春季苗木产地检疫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本林草发〔2019〕32号
关于转发省林草局《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春季
苗木产地检疫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
现将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春季苗木产地检疫工作的通知》(辽林草明电〔2019〕2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同时将苗木产地检疫工作总结于5月29日前报本溪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森防部,电子版发至89483059@qq.com。
联系人:张洪 电话:024-43568542
本溪市林业和草原局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