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lyhcyj-2019-00076 发布机构: 本溪市林业和草原局
信息名称: 关于转发省林草局《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春季苗木产地检疫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主题分类: 本部门规范性文件
发布日期: 2019-10-25 成文日期: 2019-10-25
废止日期: 文 号: 本林草发〔2019〕32号
关键词:

关于转发省林草局《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春季苗木产地检疫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25 10:03:58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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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林草发〔2019〕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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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林草局《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春季

苗木产地检疫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

现将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春季苗木产地检疫工作的通知》(辽林草明电〔2019〕2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同时将苗木产地检疫工作总结于5月29日前报本溪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森防部,电子版发至89483059@qq.com。

联系人:张洪  电话:024-43568542

 


                           本溪市林业和草原局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