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lyhcyj-2019-00054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林业和草原局 |
信息名称: | 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 林业工作要点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本部门规范性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9-10-08 | 成文日期: | 2019-10-08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 林业工作要点的通知
本林草发〔2019〕13号
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
林业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
现将《2019年全市林业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本溪市林业和草原局
2019年3月7日
2019年全市林业工作要点
2019年,全市林业系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生态立市 发展战略,结合“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三抓三促”工作方案,发挥林业部门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实现林业在资源保护、林业经济和服务项目上“争先晋位”。
一、精准提升森林质量
1.扎实开展营林造林工作。继续实施青山工程,采取荒山造林、人工更新、退化林分修复、森林抚育等措施,加快推进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全年完成人工造林0.61万亩(包括荒山造林0.05万亩,退化林分修复0.24万亩,人工更新0.32万亩),森林抚育11.41万亩,11月底前完成各项任务目标。
2.继续推进“森林七进”工程。巩固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以村屯绿化、校园绿化、单位庭院绿化、部门绿化、荒山绿化为重点,边建设边绿化,增加花草配置,加大“四旁”绿化力度,提升生态和景观效果。大力开展义务植树活动,组织群众以各种形式参加义务植树,加强国土绿化工作。
3.培育良种壮苗。坚持以乡土树种为主,抓好林木良种苗木培育工作,全年计划完成林业生产育苗1.4万亩,确保全市种苗供应充足。做好种苗补贴项目资金监管、检查工作。
二、加强森林资源管理
4.强化林地保护与利用。指导全市无主废弃矿山植被恢复生态治理工作,完成目标任务330亩。执行好青山保护规划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严格依法依规做好项目建设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工作。做好全市2018年度林地变更工作的报批工作。开展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准备工作。建立青山保护动态监督管理机制,对破坏山体和依附山体植被的行为和恢复治理活动实施监督检查。依法保护森林资源,确保全市森林覆盖率稳定在76%以上。
5.加强森林采伐管理。认真落实好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政策。抓好全市木材生产和执行限额的监督管理工作,审查各县区限额执行情况和林木采伐许可证开具情况。科学编制“十四五”采伐限额。加强伐区管理,伐区必须有专人监管,杜绝超限额、超面积采伐。
6.强化木材加工管理。加强与县区政府及市市场监管部门沟通,由县区政府统一制定木材加工规划,林区乡村不得新设木材加工厂,确需建厂的要在工业园区或县城选址。建议市场监管部门按《规划》发放营业执照,避免森林资源遭到破坏。
7.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坚持依法治林,深入开展林业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全年组织3次以上打击非法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林地、野外违法违规用火、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涉林违法犯罪行为。
8.切实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加大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力度,提高公众保护意识。进一步健全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体制,增加护林人员对非法捕猎野生动物或采摘野生植物的巡护职责,强化巡视巡护制度。建立对破坏野生动植物行为举报与执法部门联合打击的联动机制。推动建立市级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机制,建设2个市级野生动物救助站。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完成我市陆生野生动植物及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种类等数据调查统计。
9.推进自然保护地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调研工作,全面开展自然保护地摸底调查,建立健全保护地管理档案资料,稳步推进解决各类自然保护地历史遗留问题。组织做好《本溪环城森林公园总体规划》、《本溪水洞风景名胜区规划》修编工作。指导本溪县开展和尚帽省级自然保护区经营范围调整工作。认真履行各类自然保护地统一监管职责,扎实做好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工作,及时制止各种生态破坏行为,坚决防止发生新问题。
10.着力抓好湿地保护修复。制定出台《本溪市湿地保护修护工作方案》,加强湿地公园建设和管理,强化湿地保护与恢复工作,改善湿地生态环境。做好湿地保护执法和宣传工作。
11.做好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管护工作。严格加强全市440万亩国家级生态公益林、316万亩地方公益林(含天然林)的保护与管理,指导全市生态公益林调整工作。着力做好各县区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直补到户工作。
三、全力抓好林业“三防”
12.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切实把“防”的工作做细、做实、做严,层层压实责任,全面加强防灭火综合能力建设,在关键防火期全面布控,充分发挥护林员作用,严防死守。确保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省控标准0.9‰,全市不发生有影响的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13.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着力抓好以松材线虫为重点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加强疫区管理,严格检疫封锁和疫木管理,加大检疫监测和防治力度,3个感染松材线虫病疫情的县区,必须在省政府要求的时间节点(4月底前)完成除治任务,确保今年不出现新增疫点。全面完成“双线目标责任制”目标任务,确保全市美国白蛾成灾面积控制率不超过1%,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5‰以下及无公害防治率90%以上。
14.加强野生动物疫病监测防控。继续做好非洲猪瘟等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防控,开展野外野猪调查,绘制野猪资源分布图,做好野外野猪采样检测工作,增强野猪非洲猪瘟主动预警能力。
15.做好护林员管理工作。开展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护林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组织纪律性,明确工作职责,提高管护质量,继续推进护林员管理体制向精细化、标准化、科学化发展。
四、持续深化各项改革
16.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对具备条件的国有林场,完善运行机制、制定发展目标、增强发展活力,继续科学规划开发建设森林公园,推动全市森林旅游业发展。进一步加大国有林场制度建设和管理力度,开展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保护培育绩效考核和场长离任森林资源审计等工作,推进国有林场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巩固国有林场改革成果,解决存在问题,确保6月份顺利通过国家验收。
17.推进全国新一轮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按照《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溪市新一轮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本政办发〔2018〕73号)精神,稳步推进新一轮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区工作,完成2019年阶段性任务指标。做好市人大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情况的报告的相关工作。扩大改革成果,继续推进集体林“三权分置”改革。进一步放活经营权,建立社会资本流转集体林权管理制度试点,加强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及考评。以桓仁县为试点县,创新小农户和现代林业发展有机衔接机制,创新林业专业合作社经营模式,发展壮大家庭林场,全市组建新型林业经营主体36个(其中,林业专业合作社18个,家庭林场18个)。
五、积极推进林业产业发展
18.加快发展林下经济。积极鼓励和引导广大林农优化种植结构,加大技术指导服务,推进特色林下经济发展。2019年全市计划发展药材基地3万亩,干果经济林基地2万亩。
19.推进森林旅游服务平台建设。继续发布“枫红指数”、“天女木兰观赏指数”,为森林旅游提供服务和引导,助推全域森林生态旅游产业发展。
六、服务重点项目
20.积极服务重点项目。做好“重强抓”、“三抓三促”、 市《政府工作报告》中的重点征占用林地项目服务工作,规范行政许可,提升审批能力。在服务重点项目的前期工作中,涉及公益林和限制开发区调整工作的,要积极推进。在涉林手续审批办理过程中,及时完成占用林地设计任务,按编制规范要求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积极与国家林草局、省林草局汇报争取,敢于担当,主动服务,破解难题,在加强重点区位保护管理的同时,坚持“实体至上”、“项目为王”,用“店小二”精神,快捷高效办理重点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手续,为项目建设开辟绿色通道,帮助项目尽快落地。
七、扎实做好党建工作
21.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组织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提升年”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全力抓实“清廉本溪”建设,以优良的党风促政务,营造全市林业系统清正廉明的工作氛围和发展环境,为推动林业各项工作争先晋位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附件:2019年全市林业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