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lyhcyj-2019-00048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林业和草原局 |
信息名称: | 关于本溪县“白尾海雕” 死亡事件的处理意见 | 主题分类: | 本部门规范性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9-10-08 | 成文日期: | 2019-10-08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本溪县“白尾海雕” 死亡事件的处理意见
本林草发〔2019〕7号
关于本溪县“白尾海雕”
死亡事件的处理意见
本溪县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
你单位《关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白尾海雕”死亡事件的调查报告》收悉,我局高度重视,按照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总体要求,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关乎生态安全,关乎永续发展,是我市开展生态建设,守护绿水青山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认真研究,把此项工作做好。经研究,现提出以下处理意见:
一、要引起高度重视,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的高度,强化野生动物保护履职意识。
二、要及时向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争取政府领导重视,将野生动物保护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三、立即责成森林公安部门介入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对涉事人员依法严肃处理。
四、对全体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人员进行警示教育,引以为戒,建章立制,加强管理,全面加强野生动物,特别是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的管理。
五、对野生鸟类活动密集区域安排专人巡护管理,根据野生鸟类生活习性,加强重要时段巡护,加大执法打击力度。
六、抓紧对重点野生鸟类栖息地进行调查、评估,制定监测系统建设规划。
七、尽快完善野生动物救护工作机制,抓好县级野生动物救护站建设。
八、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加强与野生动物保护志愿者沟通联系,实时掌握舆情动态,畅通举报渠道,形成高效快捷的野生动物执法机制。
本溪市林业和草原局
2019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