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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本溪市林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主题分类: 决算
发布日期: 2018-08-31 成文日期: 2018-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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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本溪市林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本溪市林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8-08-31 09:38:28 【字体:


本溪市林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本溪市林业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本溪市林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7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本溪市林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溪市林业局概况

 

                    i.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林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相关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二)承担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全市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组织编制、审核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资源作业设计,负责全市重大林业征占用林地的设计;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依法审核、审批征用、占用林地项目,管理重点国有森林资源,承担重点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的审批工作。

(三)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造林绿化工作。制定全市造林绿化的规划、计划,拟订相关地方标准和规程并监督执行,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协调我市有关国际沙漠化公约的履约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承担本溪市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和城乡绿化工作。

(四)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提出全市国家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调整的建议;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出口。承担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审核报批工作。

(五)负责全市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依法指导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全市湿地保护工作,负责沼湿地的保护工作;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组织协调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六)承担推进全市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拟订我市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我市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七)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山区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监督检查各产业对山区资源的开发利用,拟订山区综合开发的政策和实施规划;负责森林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拟订林业产业政策和实施规划,引导林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和林业资源的合理配置,指导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林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协调拟订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

(八)承担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森林防火队伍建设和防扑火工作,承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督办全市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直接查处重大刑事、治安和行政案件,负责除本溪、桓仁县外森林公安的建设和管理;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指导种苗生产、经营和种子基地、标准化苗圃建设。

(九)编制全市林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市级林业资金、林业发展基金,监督全市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监管国有林业资产;负责提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审核重点林业建设项目,提出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或建议,编制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检查监督全市林业基金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局所属单位的财务审计工作,负责全市林业统计工作。

(十)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培训、技术推广工作;指导全市林业队伍的建设。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溪市林业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本溪市林业局机关

2.本溪市林业种苗管理站

3.本溪市平顶山森林公园管理局

4.本溪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

5.本溪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

6.本溪市森林公安局

7.本溪市青山保护局

8.本溪市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室

9.本溪市林业改革办公室

10.本溪市林业基金征收管理站

11.辽宁省老秃顶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12.辽宁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本溪分校

13.本溪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14.本溪市生态公益林项目管理中心

15.本溪市林业技术推广培训中心

16、本溪市林政稽查大队

17、本溪纪念林墓园管理所

 

 

第二部分 本溪市林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本溪市林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7910.5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5336.39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36.3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主要是XX等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主要是XX等收入。

4.经营收入314.86万元,主要是主要是林业培训中心餐饮住宿等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主要XX等收入。

6.其他收入0.58万元,主要是银行利息等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XX等。

8. 上年结转和结余2258.68万元,主要是项目资金结余等。

(二)支出总计6121.7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458.3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41.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89.7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24.96万元,其它资本性支出2.53万元。

2.项目支出2348.54万元,主要包括:职业教育、节能环保、城乡社区、天然林保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森林培育、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林业自然保护区、动植物保护、湿地保护、林业执法与监督、林业防灾减灾以及其他林业支出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XX等业务支出。

4.经营支出314.86万元,主要包括林业培训中心人员及业务等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XX等业务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788.74万元

主要是由于工程尚未完工,资金应按工程进度拨款,待工程完工审核、验收通过后,支付余下工程款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溪市林业局2017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121.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58.37万元,项目支出2348.54万元,经营支出314.86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121.7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6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32万元,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45.2万元,农林水支出5258.1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4.6万元,其他支出230.91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6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0.6万元,为上年结余资金。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主要是XX等支出。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主要是XX等支出。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主要是XX等支出。

(5)信息化建设0万元,主要是XX等支出。

(6)事业运行0万元,主要是XX等支出。

(7)财政委托业务支出0万元,主要是XX等支出。

(8)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主要是XX等支出。

(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是XX等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主要是XX等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32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26.35万元,主要是机关离退休职工工资等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0万元,主要是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5.97万元,主要是机关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支出。

4.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0万元,主要是XX等支出。

(2)事业单位医疗0万元,主要是XX等支出。

(3)其他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主要是XX等支出。

5.节能环保支出245.2万元,包括:

水体支出0万元,主要是XX等支出。

6.农林水事务支出5258.13万元,包括:包括:(1)林业行政运行支出1250.81万元。(2)林业事业机构支出1796.88万元。(3)森林培育支出696.17万元。(4)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252.34万元。(5)林业自然保护区支出267万元。(6)动植物保护支出3.6万元。(7)湿地保护支出3.45万元。(8)林业执法与监督支出277.9万元。(9)林业防灾减灾支出112.35万元。(10)其他林业支出597.63万元。

其他农业支出0万元,主要是XX等支出。

7.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包括:

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0万元,主要是XX等支出。

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包括:

(1)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0万元,主要是XX等支出。

(2)建设项目贷款贴息支出0万元,主要是XX等支出。

9.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0万元,主要是XX等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184.6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154.43万元,主要是职工公积金等支出。

11. 其他支出230.91万元,包括:

其他支出230.91万元,主要是教育支出和城乡社区支出等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83.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8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1.51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7年初预算少支出40.23万元,主要是压缩车辆运行费用等原因。比2016年决算减少54.73万元,下降39.62%,主要是压缩车辆开支等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XX等,2017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1.89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年度检查及验收的公务接待。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31批次,221人,1.89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1.5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1.51万元。2017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0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林业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68万元,比2016年减少26.88万元,降低27.27%,主要原因是压缩车辆费用等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林业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1.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74.7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林业局共有车辆45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14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17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0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XX;二是XX;三是XX;四是……。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XX;二是XX;三是XX;四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反映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0.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款)建设项目贷款贴息(项):反映根据国家规定用于特定建设项目及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中西部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设施贷款的财政贴息支出。

33. 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