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bxslyhcyj-2025-00050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林业和草原局 |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本溪市全面开展林草系统消防 安全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部门文件 |
| 发布日期: | 2025-05-12 | 成文日期: | 2025-05-12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本林草发〔2025〕16号 | |
| 关键词: | |||
关于印发《本溪市全面开展林草系统消防 安全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林草局,局机关各科室、市林业草原发展服务中心:
现将《本溪市全面开展林草系统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本溪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5月12日
本溪市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2025年5月12日印发
本溪市全面开展林草系统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辽阳市“4·29”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防范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按照市委书记针对我市消防安全存在的风险隐患,提出的“深刻反思思想认识、工作责任、监管力度、主体责任等方面问题,以坚决态度、有力举措、务实行动抓好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决定在全市林草系统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结合《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开展林草系统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及《本溪市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点任务
(一)消防安全责任大落实:构建全链条责任闭环
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强化属地领导责任、抓实行业管理责任、明晰专业监管责任、落实经营单位主体责任。
1.行业管理部门:
(1)森林草原防灭火部门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2)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部门负责指导野生动物人工驯养繁育场所管理中的新兴行业消防安全。
(3)自然保护地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管理中的行业消防安全。
(4)国有林场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国有林场管理中的行业消防安全。
2.压实监管责任。要将消防安全纳入议事日程,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安排部署和检查指导。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依法加强审批把关、监督检查等工作。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风险自知、隐患自查、问题自改”工作机制,配备消防安全明白人。主要领导每月调度整治工作情况,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暗访检查。
3.建立责任清单。在本级消防安全委员会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各级林草主管部门要健全消防安全权责任务清单,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完善全员消防安全责任清单,逐项明确各级各方各岗位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具体任务。
(二)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实施全覆盖隐患起底排查
各级林草主管部门组织对林草系统各类场所开展集中隐患排查行动,全面清查各类火灾隐患和突出风险,建立隐患台账,实施动态管理消除盲区、堵塞漏洞,确保隐患清仓见底。
1.明确重点排查范围。组织对森林公园、地质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各类自然保护地及国有林场、野生动物人工驯养繁育场所等各类场所,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全面排查。
2.排查内容
(1)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未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或责任人和管理人履职不力;未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未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和消防培训演练。
(2)消防设施器材损坏、缺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等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器材配备不足、损坏或失效。
(3)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占用、堵塞、封闭;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疏散楼梯间、安全出口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4)用火用电管理不规范:电气线路私拉乱接、老化损坏,未穿管保护;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电热器具;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动火作业未办理审批手续,未落实防护措施;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5)易燃可燃材料使用: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进行装修装饰;冷库、建筑保温等部位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
(6)应急处置能力不足:应急处置预案内容简单、缺乏针对性;未按照规定建设微型消防站和志愿消防队并定期开展演练;员工不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不掌握火灾报警、疏散逃生等基本常识。
3.实施清单管理。按照《本溪市社会单位消防安全风险检查指南》开展深入排查,7月10日前完成,建立隐患清单,进行动态管理,实现全覆盖。建立本部门底数清单台账,明确每个单位(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人、网格员、行业部门负责人。
4.加强隐患跟踪督办。各级林草主管部门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专题调度,推动整改,确保整治到位。对一般隐患问题,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对限期整改的隐患问题,要切实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确保隐患整改工作形成闭环。
5.加强专业化技术支撑。组织邀请专家团队开展会诊式专题研究会商,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场所的专家指导服务,对高风险点位实行专家驻点指导,及时解决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涉及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三)消防安全问题大整治:推进全领域突出问题治理
1.重点工作任务。集中整治国有林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各类自然保护地内的“九小场所”的消防安全、建筑保温材料、电动自行车、动火作业、单位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培训演练、疏散通道等突出问题,强化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关键,实施全链条管控,着力破解“能力低、管理弱、违规多”等短板弱项。
2.加强跨部门联合执法。主动对接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有关部门,建立隐患抄报、信息共享、联合会商等机制,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建立完善检查任务、隐患问题、整改工作、复查验收“四个清单”。每周至少1次联合执法行动,对需要进行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依法移交消防部门处理。建立“网格巡查+群众举报+智能监测”监管网络,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3.建立消防安全正负面清单。在消防救援等部门的指导下,探索在各类场所建立消防安全正面和负面清单,标明“必须做”和“不能做”的具体行为,重点解决现场人员“不会做”的问题。
(四)消防“生命通道”大畅通:根治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问题
持续深入推进打通“生命通道”“拆窗破网”等工作,坚决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消防车通道,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等隐患问题。
1.重点工作任务
(1)集中清理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周围敷设的可燃性材料,6月下旬完成。
(2)集中治理人员密集场所、居民住宅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问题,开展专项行动、公开执法过程、曝光隐患问题,7月下旬完成。
(3)集中拆除人员密集场所违规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窗(网)、广告牌等障碍物,7月下旬完成。
(4)集中清理消防车通道上设置停车泊位、构筑物、固定隔离桩障碍物等问题,7月下旬完成。
(5)集中查处消防车通道停车占用、久拖不改等问题,7月下旬完成。
2.组织全面排查。各级林草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消防等相关部门配合,督促林草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改。
3.严格执法整治。要加强日常督导检查和明查暗访,对行动迟缓、工作敷衍的,坚决予以通报批评、约谈警示。
(五)消防安全能力大培训:全方位提高消防能力
各级林草主管部门开展1次消防安全理论学习,5月下旬完成。开展1次重特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研读,5月下旬完成。
1.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培训。全市各级林草主管部门党组理论中心组要开展1次消防安全知识专题学习,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消防安全领导能力。
2.加强对监管人员的培训。各级林草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开展消防安全知识集中培训,重点学习《消防法》、《安全生产法》、《本溪市各级人民政府及部门(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职责规定》、《本溪市行业部门消防安全监管实施办法》及应急处置技能,做好林草领域消防管理工作,提升督促指导、现场检查的能力。
3.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培训。各林草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结合不同岗位员工特点,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
(六)消防安全社会大宣传:培育消防安全文化
不断加强林草行业内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工作,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进一步增强公众风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推动安全成为习惯,不断提高社会参与能力、全民安全素质和社会整体安全水平。
1.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开展1次全覆盖式消防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5月下旬完成。督促林草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灭火疏散应急预案,教育干部职工掌握消防安全“一懂三会”知识。结合开展防火宣传月、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主题宣传,向公众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培育“人人关注消防、人人参与消防”的安全文化。
2.加强警示教育。在消防救援部门的指导下,开展真实火灾案例剖析,组织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在公共场所滚动播放。
3.加强消防知识科普。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强消防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的教育普及,提升社会公众识别火灾风险和隐患的能力。
(七)消防安全基础大夯实:筑牢现代化防控根基
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辽宁省“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本溪市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计划》为抓手,落实建筑消防审批源头治理,有效解决全市基层消防基础薄弱、救援力量不足等难题,为火灾防控和灭火救援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1.加强消防审批管理。落实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终身责任制,严禁擅自降低消防设计标准。建立与住建、消防、公安等部门信息相互通报机制,加强全链条监督。
2.配齐配强消防人员及装备。按照《本溪市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计划》工作安排,统筹征召森林灭火队员。按照消防要求,配齐消防水栓、灭火器、消防锹等装备器材,实现消防装备100%达标。加强消防装备全生命周期管理,定期检测、维修和淘汰老旧设备,确保装备性能稳定。
3.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广应用电气火灾监控、燃气泄漏探测报警系统、消防一键智能报警系统等智能手段,加强视频监控系统等设施设备的建设管理,完善技防、物防、人防相结合的防控措施。
(八)消防安全预案大演练:提升实战化处置水平
通过修订应急预案、开展消防专项演练,补齐各类应急预案覆盖不全面、责任不清晰、措施不具体、更新不及时等现实短板,解决消防演练组织不周密、程序不严谨、过程不细致、总结不到位等问题,全面提高现有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提升单位和个人的疏散逃生与火灾处置能力。
1.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各级林草主管部门要针对林草领域火灾特点,修订典型火灾事故专项预案,6月下旬完成。加强与当地消防部门对接配合,督促指导林草生产经营单位修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提高预案可操作性,6月下旬实现全部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覆盖率100%、修订率100%。
2.细化预案修订内容。预案应成立组织机构,设置若干工作组,明确主要负责人,统一工作流程和通信联络方式。根据火灾的严重程度和发展阶段,细化分级设置标准,分别明确指挥层级、力量编成和工作任务。定期对相关岗位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熟悉自身职责和工作流程。
3.加强预案检查管理。每季度对预案开展自查,根据消防设施设备更新、建筑布局变化、人员结构调整、新技术和新装备应用、新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实施等情况,及时调整预案内容并纠正预案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预案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一旦发生重大变更,需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预案的修订与报备,确保预案始终适应实际需求。
4.组织开展消防演练。各级林草主管部门及林草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消防主题日”活动安排,于6月中旬前开展1次消防大演练活动,检验火灾事故组织指挥、灭火救援和应急疏散能力。
5.严格标准规范程序。要合理选择演练时间地点,科学设置灾情发展阶段。演练实施前,要召开动员会,阐明演练目标、意义、内容和方法,按照最难、最复杂、最不利情况设置灾情,并对参演人员进行一次集中培训。演练过程要严肃认真,全体人员按照既定任务和规范流程,逐个任务落实、逐个环节推进,做到真演真练。演练后要及时总结评估,针对演练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措施,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二、时间安排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5年5月12日之前)。各单位要细化工作举措,压实工作责任,实现全员发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5年7月31日前)。各级林草主管部门要建立调度机制,每月检查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召开现场推进会。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5年8月5日前)。各单位要全面总结工作情况,评估工作成效,固化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林草局成立全市林草系统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兼任,副组长由市林草局、市林草发展服务中心班子成员兼任,成员由局机关各科室负责同志担任,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森林草原防火科。各级林草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定期听取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其他负责人要及时研究分管行业领域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并经常性开展检查调研。
(二)确保领域全覆盖。各单位要采取条块结合的方式,按照部门和属地的监管责任分工,确保辖区内各类单位、场所明确排查责任部门,建立排查责任清单,确保不留死角,实现全领域全覆盖,社会面火灾隐患清仓见底。
(三)提高工作质效。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扎实开展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建立健全部门联合会商、信息共享、同查共治等工作机制,深入落实各项举措,用足用好专项检查、交叉互查、错时检查、专家检查等方式,综合采取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方法推动检查质效提升,真正有效化解消防安全风险,提升单位本质安全水平。
集中整治工作期间,各单位于每周五向领导小组报送本周工作进展,每月1日前报送工作开展情况,8月2日前报送整体工作总结,重要信息随时报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