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lyhcyj-2022-00058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林业和草原局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林业和草原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主题分类: | 双随机一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2-06-16 | 成文日期: | 2022-06-16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林业和草原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 抽查事项 | 事项类别 | 抽查内容 | 抽查依据 | 抽查方式 |
1 |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质量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开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活动情况。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制度执行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00年7月8日主席令第34号,2015年11月4日予以修改)第五十条。 | 书面检查、实地检查 |
2 | 植物检疫检查 | 行政检查 | 对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生产、经营、存放等场所,依照规定实施现场检疫或者复检、查验植物检疫证书和进行疫情监测调查;依法监督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进行消毒处理、除害处理、隔离试种和采取封锁、消灭等措施;依法查阅、摘录或者复制与森检工作有关的资料,收集证据。 | 《植物检疫条例》(国务院,1992年5月13日修订) 第三条;《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林业部令第4号,1994年7月26日颁布) 第五条 | 书面检查、实地检查 |
3 | 对检查中发现的森林火灾隐患责令限期整改,消除隐患 | 行政检查 | 森林防火区内有关单位的森林防火组织建设、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森林防火设施建设等情况 | 《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1号,2008年12月1日颁布) 第二十四条 | 书面检查、实地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