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lyhcyj-2022-00058 发布机构: 本溪市林业和草原局
信息名称: 本溪市林业和草原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主题分类: 双随机一公开
发布日期: 2022-06-16 成文日期: 2022-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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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林业和草原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发布时间:2022-06-16 13:15:35 【字体:


序号

抽查事项

事项类别

抽查内容

抽查依据

抽查方式

1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质量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开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活动情况。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制度执行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00年7月8日主席令第34号,2015年11月4日予以修改)第五十条。

书面检查、实地检查

2

植物检疫检查

行政检查

对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生产、经营、存放等场所,依照规定实施现场检疫或者复检、查验植物检疫证书和进行疫情监测调查;依法监督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进行消毒处理、除害处理、隔离试种和采取封锁、消灭等措施;依法查阅、摘录或者复制与森检工作有关的资料,收集证据。

《植物检疫条例》(国务院,1992年5月13日修订)

第三条;《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林业部令第4号,1994年7月26日颁布)

第五条

书面检查、实地检查

3

对检查中发现的森林火灾隐患责令限期整改,消除隐患

行政检查

森林防火区内有关单位的森林防火组织建设、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森林防火设施建设等情况  

《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1号,2008年12月1日颁布)

第二十四条

书面检查、实地检查